市律協稅法業務研究委員會接到上海市審計局對《上海市審計條例(草案)初稿》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研究會經過向各位委員征詢意見,將意見匯總后,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開展討論,由主任盧國陽律師主稿出具了書面修改意見。
本次修改意見共計8條。修改條款涉及了規范企業、金融機構審計對象、調整社會公共資金和財政專項資金審計范圍、避免資源環境審計與環境保護審計的重疊、審計項目計劃中重復審計問題、公布委托中介機構和聘請專業人員名錄、完善審計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增加審計決定的可訴性等方面。
市律協稅法業務研究委員會
201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