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区二区不卡视频,高清成人免费视频,日日碰日日摸,国产精品夜间视频香蕉,免费观看在线黄色网,国产成人97精品免费看片,综合色在线视频

申請實習證 兩公律師轉社會律師申請 注銷人員證明申請入口 結業人員實習鑒定表申請入口 網上投稿 《上海律師》 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業務研究 >> 專業委員會 >> 國資國企專業委員會 >> 專業論文

建工行業“人證分離”現象法律問題探析

    日期:2025-01-15     作者:張瑩琳(國資國企專業委員會、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

       一、問題的提出

       “人證分離”即擁有資質證書的個人將證書掛靠到單位名下,名義上屬于單位員工,實際上單位只負責代管證書,并且根據“持證”的證書來獲取相關資質。

       現實中,“人證分離”因能使得原本無資質的單位較輕易地獲取相關資質從而躍入有門檻的行業,且掛靠的個人也相應能獲得一定利益而形成了市場。事實上,“人證分離”實際早已被《行政許可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明令禁止,只是仍屢禁不止。近期,相關部門就“人證分離”相關問題進行了研討活動,我們也有幸以律師的身份提出了法律上的意見,在此將我們梳理的情況分享如下。

       二、“人證分離”的法律后果

       “人證分離”看似提供掛證的單位與掛靠的個人雙方均能獲益,但在法律上,“人證分離”的兩方主體因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均需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相關法律法規梳理如下。

       (一)對違法提供掛證單位的處罰

       1. 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未改正的處以罰款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39條規定:“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注冊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 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建筑市場信用信息分級標準(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或個人執業注冊資格,受到行政處罰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二)對擁有資質證書的個人的處罰

       根據“掛證人”是否已取得注冊證書的情形不同,其對應的處罰措施也不盡相同,具體對應如下:

       1. 尚未取得注冊證書的

       (1)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33條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span>

       (2)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1],并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35條規定:“違反本規定,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已取得注冊證書的,撤銷注冊、并處以罰款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34條規定:“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span>

證書

適用的法律規定

注冊建造師證書

《行政許可法》《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監理工程師證書

《行政許可法》《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

造價工程師證書

《行政許可法》《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

土木工程師證書

《行政許可法》《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

電氣工程師證書

公用設備工程師證書

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

       三、“人證分離”的情況下勞動關系的認定

       在“人證分離”的情況下,“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若產生矛盾,則有可能轉化成訴訟糾紛,其中對“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如何進行認定又是定紛止爭的前提,對此,筆者經過案例檢索,將司法中的裁判觀點梳理如下:

       (一)觀點一:“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掛證時用人單位通常都會給“掛證人”繳納社保,因為用人單位在上報“掛證人”資料時必須包括單位給“掛證人”繳納社保的社保證明,有觀點認為這種社會保險關系不能等同于勞動關系。

       該觀點認為:社會保險關系是依據社會保險法律的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勞動者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與監督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于“掛證人”從未實際為“掛證單位”提供勞動,也不受“掛證單位”的管理和安排,“掛證人”獲得的報酬是其由于掛靠而分得的利益,并非通過實際勞動產生的對價。因此,“掛證人”不與“掛證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案例01】盛某、南通某空氣處理設備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2022)蘇06民終**號

       【法院認為】社會保險關系不能等同于勞動關系。本案中,雖然南通某空氣處理設備有限公司與盛某訂立了勞動合同,并為盛某繳納了社會保險,但這并不足以認定雙方間存在勞動關系,理由如下:盛某從未實際向南通某空氣處理設備有限公司提供過勞動,平時也不接受其管理、指揮、監督,結合聘用協議中“注冊證書僅用于企業資質申報、升級,資質年檢,不得用于承接工程項目及招投標等,即甲方工程項目乙方不擔任建造師具體職務”的約定、雙方聊天記錄相關內容,可以認定盛某只是將相關證書注冊于南通某空氣處理設備有限公司(即俗稱的“掛證行為”),雙方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觀點二:“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屬于勞動關系

       另有觀點認為,按照慣常的、法定的勞動關系來認定“掛證人”與“掛證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看似合乎情理與法理,但會使得公眾產生誤解,認為司法實務中已認可“人證分離”的情形。而由于該類對專業技術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幾乎都關乎著生命健康與公共安全,若“人證分離”被司法實務予以認可,那么這些資質證書的存在價值就與行業的初衷背道而馳,最終容易對公共利益造成危害。

       因此,該觀點認為,在對“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勞動關系進行認定時,公共利益是無法忽視的權衡標準,故需要遵守“人證合一”的原則,以“掛證人”的執業證注冊單位為其用人單位,即“掛證人”與“掛證單位”之間屬于勞動關系。

       【案例02】連某、福建省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2021)閩06民終**號

       【法院認為】在注冊建造師這一特定行業中,國家禁止注冊建造師同時與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注冊建造師只能在其注冊單位執業。本案中,連某作為二級注冊建造師,其注冊單位是福建省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有限期至2022年5月26日,且福建省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起至2020年5月止均有為連某繳納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在未變更建造師證注冊單位的前提下,連某主張其與福建省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明顯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違背執業規范和誠信原則,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本院不予支持。

       四、小結

       基于以上可以看出,“人證分離”對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的沖擊不可小覷,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對此,為了維護行業的秩序,“掛證單位”開啟自糾自查,記錄執業人員的到崗履職情況;“掛證人員”為了避免被撤銷得之不易的執業證,自我約束,保證“人證合一”;相關部門及時、適當監管,各方共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固安寧。


1. 此處筆者認為,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因此其簽署的工程文件并非當然無效。 ↑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