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訂草案)》(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并由市律協于3月4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36條,涉及《草案》的“適用范圍”、“調控測試”、“安全技術要求”、“產品目錄”、“目錄管理”、“生產管理”“協調配合機制”、“環保要求”、“載人規定”、“載物規定”、“專用停車場地”、“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條文。
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澄所劉巍嵩律師、委員海聯海上上海分所蔣昭雪律師、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公義所于丹璐律師、金茂凱德所姚敏律師、恒泰所龔英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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