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市律協行政法律研究會邀請市高院行政庭副庭長吳楷林法官主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兩年來所遇到的一些問題。 吳法官同時談了個人對行政訴訟舉證中的舉證時限、舉證責任分配、舉證內容、舉證方式、證據交換等問題的觀點。近百名律師參加講座。行政法律研究會副主任王昊東主持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