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下午,上海律協破產與不良資產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研究會”)在上海律協35樓報告廳召開2020年度年終工作總結會議。研究會主任李凱律師、副主任郝朝暉律師、李成浩律師和朱小蘇律師以及超過三十名委員、干事通過現場和線上(騰訊會議)方式參加了會議。
會議首先由李凱主任介紹和總結研究會工作:2020年度,研究會共舉辦5次內部研討會,舉辦或參加7次外聯活動,舉辦2次面向上海全體執業律師及實習人員開放的專題研討會,聯合上海市破產管理人協會起草律師業務操作指引2篇,于上海律協官網發表文章5篇,向上海律協提供律師云學院線上實務課程2學時;研究會與浙江省律師協會企業破產管理專業委員會、江蘇省律師協會破產清算與并購重組法律業務委員會和安徽省律師協會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達成《長江三角洲區域律師破產類業務合作備忘錄》;研究會還完成了對《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提出6條修改意見、參加該條例立法后評估工作、參加上海市司法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法治保障組下設企業破產保護研究組以及針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簡化程序加快推進破產案件審理的辦案指引》(2018年6月發布)提出若干修訂建議等工作。
之后,李凱主任對研究會2021年度工作計劃進行了介紹:研究會擬在2020年度工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包括舉辦內部研討、舉辦或參加外聯活動、開展專項課題研究等在內的一系列工作和活動;其中,研究會將努力就“破產涉刑事問題”“破產程序啟動相關問題”等課題形成階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律師業務操作指引、調研報告、起草法律法規等;此外,研究還將定期組織業務培訓、編寫法訊,推廣研究會活動以及破產與不良資產業務,促進破產與不良資產法律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李凱主任發言結束后,郝朝暉、李成浩和朱小蘇三位副主任依次發言,介紹和總結了各自負責的研究會工作,并對2021年度工作計劃提出了若干建議。之后,部分委員、干事也進行了發言,就研究會2020年工作和2021年計劃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議。
會議最后,與會人員還就2021年研究會活動開展的具體內容、形式等進行了討論。會議最終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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