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市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第一會議室舉辦“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調研課題” 研討會。本次研討會聚焦當前土壤污染防治急需的立法需求,來自市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上海市環境法學會、環境科學研究院、土壤修復檢測評估單位和跨國公司代表等40余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研討會由委員會主任吳榮良律師主持,上海市環境科學學會常務副理事長陸書玉教授為研討會致辭。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學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王樹義教授,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晨律師等嘉賓參加。與會人員分別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框架的構建、《 土壤污染防治法 》各地立法情況及需要關注的問題、國外(以美國為例)污染地塊土壤修復制度中可以借鑒的制度、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確定標準、污染地塊名單制建設、地下水是否納入土壤污染防治法、染地塊調查修復過程的規制和污染地塊土壤污染治理責任劃分等方面的主題進行發言。隨后,吳榮良律師同與會專家學者和代表一起就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討論。
目前,在大氣、水、土壤三大環保重點領域中,獨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各界對于正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高度關注。本次研討會為與會專家和代表提供一次觀點和思想交流的平臺,形成的意見和建議將由主辦方納入對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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