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市律協環境資源業務研究委員會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場所保潔服務管理辦法(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進行了認真研究討論,由研究會副主任、金茂所吳榮良律師主稿,出具了書面修改意見共計6條,于8月22日提交。
修改意見涉及本市道路和公共場所保潔服務工作的負責單位、責任區范圍、行政處罰的行政相對人及責任承擔人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