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上午,上海市律師協會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閔行區律師工作委員會、黃浦區律師工作委員會、社會矛盾化解業務研究委員會、上海中夏旭波律師事務所、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在閔行區司法局合作主辦了“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與政府法律業務研討會”。研討會由市律協行政法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纓律師主持,研究會主任張鵬峰律師、副主任王昊東律師、李劍瑜律師、委員顧躍進律師、鄭紹平律師等25人參加會議,閔行區律工委主任周郁生律師、寧波律協會長徐建民律師、市律協社會矛盾化解研究委員會主任江凈律師等10人應邀參加。
會議圍繞“政府法律業務”專題進行研討,首先由市律協社會矛盾化解業務研究會主任江凈律師就“政府法律業務——政府行政執法和處罰過程中的社會矛盾預防與化解”專題進行發言。江凈律師提出,當前,部分政府部門在行政執法和處罰的過程中違反行政法有關規定,易引發信訪等社會矛盾,律師在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應從法律、職權、程序、事實四個方面向政府提出法律建議,規范每個行政行為,從而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并化解社會矛盾。
之后,市律協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張鵬峰律師就自己提供政府法律業務的經歷,為與會成員分享了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注意的“8個問題”,并提到了作為政府法律顧問的意義和作用,讓與會人員獲益良多。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石建平律師根據自身在參與政府法律業務工作中的經驗總結道,律師在經濟管理、招商引資方面,宏觀決策等方面都起到了法律參謀的作用,并能協助政府進行法律宣講,充電宣傳員的角色等。與會人員就政府法律業務進行了交流發言,一問一答、思維進行了很好的碰撞。最后,市律協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纓律師進行了總結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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