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業委員會在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舉辦“證券合規月度實務研討會(第二期)——證券行政監管執法危機全周期應對策略”。本次研討會聚焦“證券行政監管執法危機全周期應對策略”與“證券刑事風險防控與訴訟攻防實務”兩大前沿業務領域的多個爭議焦點,旨在通過系統性、實踐性及長期性研討活動的開展,為本市律師在證券合規與糾紛領域提供業務技能提升的交流平臺。共有30余位律師參加本次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由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馮璐律師主持。
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李阿敏律師致辭,希望通過本專委會系列活動的舉辦,對本市律師在證券合規與糾紛領域精進業務技能有所裨益。
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春律師致開場詞。李春律師表示,對各位與會人員的到來表示由衷歡迎,也期待通過本次研討會,進一步推動證券合規與糾紛領域的專業發展。
在行政監管執法部分的探討中,主問人馮璐律師與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主任、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黃江東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成功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北京植德(上海)律師事務所王文君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孫鴻律師等研討嘉賓圍繞多個熱點問題展開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討論。
首先,針對行政處罰時效的爭議,與會人員深入探討了違法行為與違法狀態的區別,分析了行為連續或繼續狀態的認定標準,討論了發現時點的確認方法,以及涉及金融安全等特殊情形的認定標準。這些討論有助于明確行政處罰的邊界,為執法實踐提供更清晰的指導。其次,關于當事人承諾制度的適用,與會人員不僅討論了該制度在當前環境下的申請必要性,還分享了成功案例的辦理經驗,探討了申請時機與受理審查環節的策略,以及和解金談判的思路,這些討論為當事人承諾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和有效實施提供了寶貴的建議。此外,中介機構勤勉盡責的申辯、內幕交易違法違規監管處罰的應對以及違法所得的計算等問題也成了討論的焦點。與會人員從不同角度出發,提出了各自的見解和建議,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在證券刑事調查與訴訟熱點問題探討環節,主問人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夏陳婷律師與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馬宏偉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副主任、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田曳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北京浩天(上海)律師事務所孫超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高朋(上海)律師事務所衛麗娟律師,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委員、上海博和漢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茉律師等研討嘉賓展開了深入探討。
首先是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認定思路和辯護重點的關注。與會人員深入分析了犯罪主體的認定標準,探討了犯罪數額的確定方法,以及司法實踐中“重要性”的認定要素,共同提高了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認識和理解,為司法實踐提供更準確的指導。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具體適用爭議問題也引發了熱烈討論,涉及犯罪數額的確定、罪與非罪的界限以及罪名選擇的界定。與會人員從不同角度出發,提出了各自的見解和建議,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此外,操縱證券市場罪的認定爭議、利用私募基金配資行為的認定以及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的認定等問題也在本次研討會上得到了深入分析。與會人員通過自身經辦或接觸的實踐案例和對法律條文的理論探討,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寶貴的建議和參考。
上海律協證券合規與糾紛專委會主任、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黃江東律師對本次研討會進行了總結發言,并對專委會下一期研討會的開展等工作安排作出說明。
本次研討會的成功舉辦,為本市律師在證券合規與糾紛領域提供了寶貴的學習與交流機會,與會人員在熱烈討論中分享了各自的專業見解與實踐經驗,共同推動了證券合規與糾紛領域的專業發展。會議在與會人員的積極參與和熱烈討論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