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于12
月
3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9條,涉及《草案》的“目的和依據”、“居住證的種類”、“居住證登記項目”、“積分指標體系的適時調整”、“申請材料”“服務責任”和“信息保密責任”等條文。
國定所馬天林律師、為平所汪建川律師和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等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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