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在人民大廈二樓210會議室召開全國人大代表“完善企業破產保護制度”專題調研組調研啟動會。市人大常委秘書長姚海同、本市全國人大代表黃迪南、王均金、王霞、陳晶瑩、賈偉平、奚美娟及市人大代表童麗萍等“完善企業破產保護制度”專題調研組成員出席會議。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盛勇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韓長印教授受邀也出席了本次會議。上海市律師協會公司解散與破產清算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陳明夏律師、委員郝朝暉律師、李成浩律師應邀參加了本次會議。
《企業破產法》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的重整制度逐步從文本走向實踐,發揮了重要的積極示范效應,并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但破產法律實踐表明,重整制度作為一種新生制度,其已面臨或正在面臨一系列的挑戰。重新檢視重整制度在法律實踐中的實施情況,并發現《企業破產法》所面臨的困頓與不足,并以此完善或修訂不適實際的重整立法規定,已成為大部分破產法學者、破產法官及破產律師的共識。因此,上海市的全國人大代表“完善企業破產保護制度”調研組擬組織相關人員對重整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新檢視與反思《破產法》關于重整制度的規定,發現重整制度實施中的問題,并據此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修訂與完善《破產法》重整制度相關規定的立法建議。
會議主要討論了完善《企業破產法》中重整制度的必要性,研究與此相關的主要調研議題,制訂了相應的調研計劃。韓長印教授在會上就重整制度的立法理論及實踐作了專題介紹。
自即日起,市人大“完善企業破產保護制度”專題調研與市律協公司解散與破產清算研究委員會“完善重整制度立法”專題調研活動即予啟動。上海市律師協會公司解散與破產清算研究委員會主任、瑛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明夏律師表示,人大代表對《企業破產法》的重整制度作專項調研有重要意義。上海市律師協會解散與破產清算研究委員會會從人員、調研實施等方面全力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