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第一會議室聯合舉辦了主題為“單位職工合法權益保護與刑事法律風險防范”的研討沙龍,20余名律師參與了本次活動。
沙龍由兩位研究會主任林東品律師和陸胤律師主持。沙龍伊始,林東品律師闡明本次沙龍主題和本次重點研討的案例。
沙龍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討論上海福喜案例,由廖明濤律師和吳皓律師進行主題發言。廖律師從勞動者的忠誠義務與社會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情況左切入,探討勞動者權利的保護。吳律師提出從刑事法律的角度來看,不能僅以在直接性的參與行為的作用大小認定責任,依據之前的最高法工作座談會紀要,對于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討論昆山爆炸案。責任事故犯罪系侵犯不特定多數人人身安全及重大財產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此類犯罪中,往往最直接也是最嚴重的受害者即單位員工。曾立圻律師和王思維律師進行主題發言。曾律師簡要介紹了昆山爆炸案的處理情況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涉及的責任主體。王思維律師分析了單位犯罪的特征和防范此類特征時候的立法偏向。
第三部分自由討論環節,討論的重點落在勞動法和刑法交叉的地方,并列舉實務中遇見的案件展開討論。
最后,林東平律師和陸胤律師作總結發言,指出勞動法律師和刑事辯護律師在未來進行業務合作、交流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