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上午,市律協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市律師協會35樓報告廳舉辦“詳析《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及其操作要求”講座。本次講座由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洪亮律師主持,邀請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法律監管部總經理、內部審計室主任潘熙作為主講人,30多名律師及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到場。
本次講座重點介紹了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于2016年7月1日頒布并施行的第32號令《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及其出臺的背景、將“32號令”與此前的“3號令”進行了對比,并詳細分析和解讀了“32號令”前四章的內容。潘熙結合其豐富的工作經驗及近年來的實際案例,詳細闡述了“32號令”對國有企業產權轉讓、國有企業增資及國有企業資產轉讓等方面的規定,尤其對企業產權轉讓中涉及的程序、審查、監管等問題進行了重點解析。講座最后,律師們還與潘熙就具體案例等進行了詳細交流和討論,現場學術氣氛濃厚。
本次活動為本市律師與上海聯交所搭建了一個直接的交流平臺,從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幫助大家進一步理解“3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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