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市律協征集對擬修訂的《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市律協于9月8日書面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修改意見共計11條,涉及集體協商代表組成、協商代表職責、集體協商內容等條文的內容。市律協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藍白律師事務所陸胤等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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