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海律協銀行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律協報告廳舉辦專題講座,邀請了匯豐銀行高級法務經理姚建波先生作為講座嘉賓,就融資等銀行業務新的發展趨勢和相關監管法規的新規定為出發點,談了作為銀行金融律師如何應對銀行金融業新發展。研究會主任劉大力主持,60多名律師參加。講座主要內容如下:
1.
房地產開發貸款
就目前的房地產開發貸款而言,在政府對 房地產 http://news.dichan.sina.com.cn/
行業實行調控的背景下,某些商業銀行主動壓降了房地產貸款的規模。根據目前一些商業銀行披露的2011年年報情況顯示,多家銀行2011年房地產貸款余額和占比均出現了下降。但是總體而言,房地產開發貸款仍稱復蘇趨勢。
2.
平臺貸款
中資銀行比較重視平臺款的發展,但是而政府平臺貸款并不是外資銀行的發展方向。平臺貸是監管的熱點,但是不是律師關注的熱點,總量控制,不能增加。對律師來說,業務較少。
3.
銀信合作
相較于平臺貸款而言,銀信合作可能是律師可以關注的長期熱點。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等"
一法兩規"
出臺,困擾信托業功能定位的問題得以解決,同時也標志著我國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
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四足鼎立的局面已初步形成。信托投資公司陸續完成重新登記后,作為今后其主要業務的資金信托業務增長勢頭強勁。其業務開展中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與銀行合作,從一年多的實踐看比較成功,創新金融品種推陳出新,推動信息、網絡、客戶、技術包括功能等資源交換和共享,銀信合作已成為信托業務發展和銀行業爭取高端客戶、發展延伸業務的互利平臺。現階段銀信合作的主要形式:(1)
傳統的資金收付和結算及代售信托計劃:
信托公司原結算資格取消后,只能作為一般企業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貸款、投資等業務資金往來通過銀行賬戶結算。資金信托業務開辦后,必須在銀行開立信托專戶,銀行為信托公司代售信托計劃,代理收付資金,代理兌付信托收益。(2)
擔保和同業拆借及授信:
信托公司為借款人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銀行為信托投資公司借款等提供擔保;作為金融同業,雙方互為交易對象,進行資金(債券)交易。(3)
其他具體業務領域的合作:
這類情況如對項目共同考察、評估,爭取好項目,發展高端客戶,共同貸款;或銀行貸款,信托擔保;雙方進行資產轉讓、回購,以達到融資或調整資產負債比例等目的。(4)
信托賬戶的托管
:
資金信托實質就是私募基金,為了規范運作,保證銀行、信托和客戶等各方利益,參照基金托管方法,信托公司為信托資金管理人,銀行為托管人,簽訂《信托賬戶托管協議》,對信托計劃進行管理。(5)
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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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尋求更廣泛的合作領域,不斷推出新的金融品種,雙方就可能合作的方面進行探討,制定框架式條款,并給予對方合作優先權。
除上述內容外,劉大力主任、姚建波經理還就銀行貸款二級市場問題、銀行業務收費問題、船舶融資等問題與委員和律師進行了熱烈討論。最后劉大力主任感謝姚建波經理的到來。會議在和諧的氣氛中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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