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市人大法工委來函征詢《上海市養老機構條例(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市律協于12月9日書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見共計12條,涉及草案申請設立許可、安全應急管理、保健服務、衛生消毒要求、監督檢查、登記評定、違反養老機構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等章條文內容。
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光大所洪亮律師、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大滄海所上海分所戚建國律師、余浩律師、申企所袁堯律師、李國機所徐忠鶴律師、徐炯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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