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
上海律協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和上海國盛(集團)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市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的委托,組建課題組,承擔了《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以下簡稱“章程指引”)的起草工作。
基金委成員章程指引起草分工討論
近年來,國有資本作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出資人在數量和資金規模上呈快速上升趨勢,但是在私募股權基金募集、投資、管理和退出階段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因為管理人良莠不齊,企業內部缺乏成熟的管理機制,部分國企可能在拓展基金業務中偏離主業發展目標。同時部分國企存在的管理制度缺乏、防控風險意識淡薄及項目融資缺乏專業度等問題,可能導致對二三級以下企業投資基金的管理失控,不利于基金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了更好地規范市國資委系統內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管理,規范監管企業參與股權投資的領域和方式,確保相關企業開展基金業務符合國資管理部門和證監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市國資委發布了《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國資委關于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范發展的意見》兩項國資基金新規,并安排起草章程指引。
國資基金管理人章程指引培訓會
為此,基金委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運用豐富的從業經驗和行業資源,在深入了解目前上海市國資監管實際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反復論證、數易其稿,并征詢了相關企業、監管部門等多方意見,做出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成果,形成了調研報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章程指引(2020版)》和有限合伙協議建議條款,為上海市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提供了較好的專家咨詢和協助。
章程指引在《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法律法規、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緊密結合此前發布的兩項上海市國資基金新規和行業實踐,對國資企業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有積極的引導作用。
2020年12月10日,上海市國資委舉辦國資基金管理人章程指引培訓會,上海市國資委政策法規部副處長吳家寅先生主持并致開幕詞,基金委主任馬晨光律師作為章程指引的牽頭起草人,出席分享了章程指引的起草思路和要點分析。來自上海市國資委系統內30多家國資集團的40多名法務總監、合規風控負責人出席了本次培訓,共同深入探討了國資企業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各項法律問題和實務問題。
國資基金管理人章程指引培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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