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與市律協銀行業務研究委員會、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及靜安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在青松城大酒店4樓百花廳成功舉辦主題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規下有關法律問題解析與實務”的交流會。本次交流會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法律部鄧寰樂主任主講,由銀行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謝向陽律師及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丁德應律師共同主持,并邀請到市律協副會長管建軍律師代表律協致歡迎詞與最后總結。本次交流會共有650多名律師參加。
鄧寰樂主任就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規出臺背景及相關法律實務問題向廣大律師做了精彩的解析與交流,共分三方面內容: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意義和作用,在于對行業中諸多管理人公司的監管;2、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規中的重要內容,以及新增了法律意見書作為登記條件,目的是為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具有合規的意識,希望律師能把合規的意識傳遞給管理人;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行業管理的下一步措施和思路,基金業協會將進一步修改關于登記的規定,并且不僅是要求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更希望律師能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的法律顧問,加強基金業協會對行業的監管。最后,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管建軍總結有關律師行業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是當下律師行業對私募基金行業的高度關注;二是執業律師在其中的風險;三是律師應當勤勉盡責,恪盡職守,對發表的意見都要進行必要的核準,謹慎選擇客戶,在發表結論性意見時要作出審慎性的判斷,以此做好證券市場和基金市場的守門人,體現上海律師的專業精神和素養。
講座最后,鄧寰樂主任還與在場的律師會員進行了答疑互動。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