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受上海市律師、公證員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委托,現將書面申報階段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書面材料受理時間及受理地點(提交材料時間以郵件通知為準)
受理時間:2025年7月14日至8月1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請各位律師按照郵件通知要求的時間前往受理點提交材料,請未收到郵件通知的律師耐心等待。
受理地點:上海市律師協會(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789號35樓第二會議室)。
二、書面材料提交流程
注意:請根據郵件通知的時間至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
申報人可在7月14日后每天及時登錄上海市職稱申報系統在【評審進程查看】知曉當前申請狀態:
下圖為線上材料不夠完善被退回,請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善材料:
1.請按照要求,在【上報材料】處,點擊“我要修改信息”進行信息的修改。
2.在規定時間內完善材料后,請在【上報材料】處,點擊“上報”,確保【評審進程查看】中顯示“確定信息完整并提交受理點受理”。否則受理點無法審核材料。
每人僅有一次修改機會,請在提交前,對照《2025年度送審材料目錄(中級)》,仔細檢查相關材料是否完整上傳系統。
三、需提交的書面材料目錄
序號 |
書面材料名稱 |
提交材料(份數) |
要求及說明 (A4大小,單雙面打印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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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打印件 |
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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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審材料目錄(中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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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評審申報表(網上生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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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申報表一式3份,尾頁須加蓋律所公章 |
3 |
本人工作業務小結 (3000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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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尾頁須加蓋律所公章 |
4 |
學術成果材料 |
任選其一提交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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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論文應為任現職稱期間發表在公開出版的國內外刊物上;著作應有ISBN編碼;主編或參與編著應寫明個人所著字數、內容 |
5 |
案例卷宗各1份,各附案例說明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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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 |
案例說明共2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一式一份)及相應的案例卷宗,案例卷宗請圍繞案例說明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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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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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屬區司法局主管部門蓋章 |
7 |
學歷、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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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執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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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系列職稱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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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獎勵、榮譽、年度考核等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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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需要說明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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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如, 1.(如有)滿足申報轉評條件的,請提供申報人之前已獲得的其他系列中級職稱的職稱評定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復印件和評審申報表復印件,各1份。 2.如有延遲退休人員,需提交“延遲退休審批表”或單位與個人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書,1份。 3.非本市戶籍,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近2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復印件,1份。 |
注意:近三年內均在上海執業的律師年度考核證明及無違紀證明由上海律協統一提供,無須申請。律師近三年內曾在外地執業的,請由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出具考核稱職證明,1份。律師近三年內均在上海執業但三年前曾在外地執業的,屬于近三年內均在上海執業的律師,不需要外地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出具考核稱職。
注意:已有其他序列中級職稱的且滿足申報轉評條件的申報人,在被通知“線上材料符合申報要求”后,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前,請通過郵件,發送“申報人為申報轉評,并備注【姓名+律所+聯系電話+郵箱】”至tengjiayi@lawyers.org.cn告知本人為申報轉評的申報人。
四、其他事項
(一)如本人無法現場提交書面材料可憑《授權委托書》(附件1)由他人進行提交。
(二)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材料,逾期概不受理。如有特殊情況,請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聯系下方工作人員。
(三)材料一經提交,恕不退還。
(四)材料受理期間電話較多,建議郵件咨詢。
(五)請按照郵件通知的提交時間為準,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
聯系人:滕佳益、鄭璐斐(上海市律師協會會員部)
聯系電話:021-64030000-188、128
聯系郵箱:tengjiayi@lawyers.org.cn
zhenglufei@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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