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圍繞著律師應當如何配合法官充分公正地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如何正確構建和諧健康的律師與法官關系這一主題開展。法官與律師雙方就法官的深造與進修、知識產權庭律師收費標準調整的最新情況進展、法官的判決書說理部分、律師代理詞的質量、法官審案速度、律師在訴訟中的調解義務、法院對新型案件的審判嘗試等問題進行了交流探討。
在有關最近熱議的個別法院二審談話開庭方式這一問題上,劉軍華副庭長明確宣布,一中院知識產權庭二審的開庭方式都是合議庭,得到了在場律師代表的肯定。
陳乃蔚副會長指出,隨著我國現代服務業的飛速發展,我國作為創新型國家,知識產權的保護越發重要。而通過律師協會的公共平臺與法院就學術或相關工作要求進行交流,做到“組織上多交流;私下慎交流”的良性溝通模式,構建和諧健康的法官與律師關系。
朱丹庭長肯定了本次活動的形式,他認為法官和律師之間是相互促進的,通過與律師代表的座談,了解律師們對法官工作的意見,共同探討如何進一步提高法官的判決質量,促進司法文明建設。同時,律師也應發揮其特殊的作用,對于法官的審判對當事人進行相應解釋,從而達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降低訴訟成本的目的。朱丹庭長指出,如果條件允許,希望這樣的活動可以定期進行,不僅在律協舉辦,日后也可以在法院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