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上海律協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關于未來工作合作召開座談,主要就聯交所發布的兩則新會員制度的通知進行交流。
2020年7月20日,聯交所發布了《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會員管理辦法》和《關于交易業務收費相關事項的通知》兩則通知,對現行聯交所會員制度進行改革。改革后,所有聯交所會員,包括律師在內都擁有全部的業務代理權限。新會員制度會對整個產權交易市場產生沖擊,對未來律師的發展也存在很大的影響。
交流中,聯交所市場服務部負責人婁金洋表示,由于新會員制度取消會員分類并開放了代理權限,聯交所現在準備大力發展券商、律所、評估、私募股權和基金等相關業務方面,加強與各方合作,助推長三角一體化建設,擴大交易規模。
國資國企委王棟主任對加強上海律協與上海聯交所的合作提出寶貴的意見。王棟主任認為,以往律師不能開展經紀代理業務,僅能負責法律服務工作。而根據新制度,如今律師也能代理項目推介等代理業務。這樣一個全新的業務領域可以給律師行業帶來更廣闊的發展。同時,王棟主任還建議,律師盡職調查等工作的定價不僅應依據項目標的,還須考慮時間和工作量,聯交所現根據標的來定價的方式并不能給律師的工作提供合理的對價。
并購重組委溫從軍主任建議聯交所可以對不同的會員采取不同的定價方式來滿足市場和企業內部的需求,并提出三個潛在的合作點。
聯交所市場服務部高級經理王煜提出了有關于聯交所在國有基金新政下如何將項目引入聯交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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