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擬在1月的市人代會上提出盡快制定相關的環境成本補償政策,給部分區、縣以經濟補償的議案。1月9日下午,環境與資源法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第三會議室召開工作會議,討論并草擬了《關于建立環境污染“補償機制”的建議》,并轉交給了相關議案提出者——市人大代表錢翊梁律師和靜安區人大代表李鴻律師。會議由研究會主任岳文輝主持,10名委員參加。
據了解,本市部分區、縣的產業結構中,部屬、市屬企業占有很大比重,這些企業雖然消耗了區域內大量資源與環境成本,但企業的稅收、利潤,以及排污費等均由中央、市里直接征收。相反,區里作為鋼鐵、石化基地,卻直接承受著污染產業的轉移,環境資源成本的消耗,其產業現狀造成的污染已經嚴重影響了區域的環境質量,更制約了區內大量其它高附加值產業的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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