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至29日,上海市律師協會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胡光、委員孫彬彬、徐培龍、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陳瑛明、委員王婉怡、陸毅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處邀請,參加了“上海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研討會。
研討會由市國資委法規處陳昶處長和鐘可慰副處長分別主持,主要針對市律協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受托擬訂的《上海國有獨資、控股公司章程指引》(初稿)、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受托擬訂的《上海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初稿)中的焦點問題進行集中討論。本市各大國有集團公司及下屬主要上市公司派出各自的法務主管、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等對口人員參加了研討。 研討會討論了目前上海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與國資管理之間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進一步規范、明確的具體事項,上海市律師協會證券業務研究委員會從法律和交易所各項規定的角度,論述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和先行章程的修改建議,與參會上市公司的相關人員充分交流了觀點,對存在的分歧進行了探討和解釋。本次會議取得了國資系統內各上市公司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基本意見和建議,為上海市國資委正式起草、出臺章程指引奠定了扎實的調研基礎。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