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市政府法制辦來函征詢《上海市文物保護條例(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 市律協于9月5日書面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10條,涉及文物專家庫、志愿服務、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的先予保護和登記公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拍賣、銷售記錄備案,文物鑒定、損壞文物的責任等條文內容。
公義所于丹璐律師、金茂凱德所姚敏律師、恒泰所龔英律師、正達所吳旅燕律師和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等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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