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物流行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物流行業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也越來越突出,物流行業的蓬勃發展和物流法律問題越來越多地呈現,既給律師的業務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機遇。如何在物流行業的蓬勃發展中體現律師的社會價值、發揮律師的社會作用是值得我們思考和面對的問題。
一、認識現代物流律師面臨的挑戰
(一)現代物流概念和業務范疇模糊帶來的挑戰
不少人很容易從“物流”的字面意義理解,“物流就是物品的流動”,從而認為物流行業就是物品的運輸、倉儲、配送等活動的組合。但事實上,現代物流和傳統物流業務具有很大的區別。我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中指出:“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到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基本功能實施有機的結合。”而隨著物流理論和物流業務的不斷發展,當今更為流行的概念是供應鏈,即指圍繞核心企業,通過對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控制,從采購原材料開始,制成中間產品以及最終產品,最后由銷售網絡把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的將供應商、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直到最終用戶連成一個整體的功能網鏈結構。
雖然從理論和實務的角度看,當前對物流或者供應鏈的概念爭議已經不大,但物流業務的范疇仍存在不少爭議。同時,由于現代物流的發展歷史不長,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物流或與物流業務有關的一些術語和業務范疇仍然無法明確界定其法律意義,無論是法官、律師還是物流業務當事人,對物流術語的理解和物流業務的認知都比較模糊。
(二)現實物流業務操作帶來的挑戰
現代物流業務的綜合性、系統性、復雜性特點導致一單物流業務可能會涉及不同的主體、內容和客體。從主體的角度看,一單物流業務可能會涉及采購商、運輸商、倉儲商、配送商、信息提供商等多個主體,而且就在每一個主體下還可能涉及多個業務分包主體。如此多的主體涉及物流業務,一旦發生糾紛責任往往對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難以認定。從業務內容的角度看,現代物流活動往往涉及多個環節,不容否認有的物流經營人在物流操作的各個環節上,操作規范、流程正確,風險防范措施完善,但也有很多的物流經營人在或多或少的環節上還存在不少缺位或漏洞,風險一旦發生,難以確定責任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和過程。從業務客體的角度看,有普通貨物也有危險貨物、冷藏貨物,涉及的運輸工具有船也有汽車、火車、飛機等,這些貨物和工具涉及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責任限制也有區別,一旦發生糾紛也難以劃分責任的大小和責任限制制度的適用。
(三)物流法律法規的缺失和不協調帶來的挑戰
物流產業是一種復合型產業,物流業務既分散在制造業、農業、流通業等多個領域,又涉及采購、運輸、倉儲、裝卸、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傳遞、資金流轉等多個環節,而運輸又包括鐵路、公路、水運、海運、航空和管道等。因此現代物流是一個涉及范圍極其廣泛的產業,其業務所包含的領域和環節很多,而每一個領域和環節背后的法律背景都是不同的。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國際、國內尚沒有關于物流的統一性立法。我國至今也尚未有一部現行有效的法律對物流術語和物流業務流程作出一種統一和綜合性的闡釋或規定。我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也只是推薦性的行業標準,而且其所下的術語定義尚存在不少爭議,更枉論其法律效力。目前,只有一些政策性的指導,主要是鼓勵發展物流產業發展的,并沒有涉及到物流業務當事人的具體權利與義務。這些導致現行物流糾紛的處理往往是涉及哪一方面的糾紛就適用哪一方面的法律法規、國際公約或慣例,沒有統一的法律適用,具體到一個案子也往往需要用不同的法律法規解決不同環節的糾紛。同時,由于我國的公、鐵、海、航等各種運輸方式,以及倉儲、配送、加工和包裝等領域長期實行條塊分割、部門分割,盡管相關法律法規已頒布實施多年,但相應地多集中在運輸、代理方面,且規章出臺時間、內容差異也較大,缺乏協調性和統一性,遠不能適應物流業務整合性、綜合性的需求。此外,當前出臺的直接具有操作性的某一領域的物流規章多集中在部委、地方制定的法規和規章上,層次較低,法律效力不大,在具體的法律實務中缺乏可操作性。
(四)案例實務經驗缺失帶來的挑戰
物流業務的不斷發展,物流操作技術、工具、手段和方法的不斷改進,也使新穎的物流糾紛不斷涌現,法官或律師都往往對物流業務的流程、操作不甚了解,對處理物流糾紛的法律法規也無從尋找,即缺乏解決物流相關糾紛的經驗,同時又很難找到充足的案例作為參考,也增加了物流爭議處理結果的不確定性。
二、尋找進入現代物流律師業務的機遇
考察一下國內物流業的經營狀況可知,物流企業不僅要面對直接來自托運人、收貨人的物損風險、延遲風險、錯發錯運風險,也要面對從業人員的盜竊、侵占等風險,還要面對來自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間的傳遞性風險和道德詐騙風險,更要面對來自政府和公眾的諸如違規處罰風險、交通肇事風險和危險品泄漏爆炸風險等。當前物流業正處于一方面行業迅速騰飛的輝煌時期,另一方面法律法規尚未健全、各種糾紛頻頻發生的時期,物流企業從事現代物流業務都需要“摸著石頭過河”,而專業物流律師的法律服務,正好給物流企業提供了順利過河的“石頭”。如此,律師業的發展絕不能忽略物流業這個大市場。
目前,業內大多將與運輸市場、配送市場有關的傳統律師業務看作是物流律師業務,而認為物流律師就是做運輸、倉儲、貨損貨差的律師,這種觀點肯定是和當前新型物流業務的發展不相符合的。從現代物流的發展和律師業務的開拓來看,筆者認為當前物流律師業務可分為傳統物流律師業務和非傳統物流律師業務。
傳統的物流律師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與運輸相關業務。這部分應該是最傳統也是發展最為完善的傳統物流律師業務,它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水路運輸、海上運輸、航空運輸和多式聯運等;二是與倉儲相關業務;三是與采購相關業務。如招投標采購和政府采購,商業采購(即常見的買賣合同);四是與配送相關業務;五是與貨運代理相關業務。
以上五個方面大致構成了傳統物流律師的業務范疇。之所以說是傳統物流律師,因為這些業務范疇一方面發展的比較成熟,法律法規和相關案例比較常見;另一方面主要大都屬于審資質、訂合同、審合同、違約責任追究等常規的律師業務。通常理解的現代物流律師業務雖然大部分是以上述傳統物流業務為基礎,但與以上這些業務有較大的區別。筆者認為,只有那些與物流項目工程相配套(或者與供應鏈項目運作方案相符合)的律師業務,才算是真正的現代物流律師業務。與物流項目工程相配套的律師業務既要考慮物流項目運作上物的特性,更要注意物流流程環節的系統性和整合性特點,也要考慮物流和相關行業交叉性的特征。
目前,律師開始介入的物流項目工程概念下的物流業務有以下幾類:物流系統設計與規劃業務;物流項目運作業務;危險品物流業務;食品物流業務;保稅物流業務和物流金融業務。
三、準備現代物流律師的技與能
(一)精通法律的律師。不管作為個體的律師側重于哪方面業務,毫無疑問,必須是一個法律專家,律師應該對我國的現行法律有一個全面深刻的、融會貫通的理解。作為一名物流律師,還需熟悉采購、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既要能對《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基礎法律熟練應用,也要對散見的各種運輸方式、采購、加工、包裝等物流環節所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能熟悉和應用。
(二)熟悉現代物流的律師。律師要專業化,“萬金油式”的律師必將為市場所淘汰,這已成為共識。現代物流專業律師是一個與很多專業知識以及很多市場信息都會發生交集的職業,而對一個現代物流律師的物流學知識的要求,并不亞于對其法學背景的要求。雖然不能要求每一個物流律師都是物流專家,但至少是物流行家,應熟悉國家的物流經濟政策,了解物流改革與發展的走勢,對具體的物流業務運作(包括采購、運輸、倉儲、配送、資金流轉、物流方案設計、物流項目運作等)要有一定程度的熟知。發達地區的物流律師,還應當掌握必要的國際物流業務知識。通過各種方式系統地學習現代物流的理論知識和熟知現代物流的業務運作狀況,對有志于從事物流法律業務的律師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三)培養開拓物流法律服務市場的能力。律師對物流企業提供法律服務,首先應從傳統物流業務入手,只有將傳統物流業務的環節和流程都熟悉了,才能進入物流項目工程的服務市場。同時,物流律師應從事后參與物流糾紛訴訟轉移到事先參與項目論證、提供防范于未然的法律意見上來。當然,要做到這一點并非易事,一方面需要律師實現觀念上的轉變,變被動為主動,變消極為積極;另一方面還需要現代物流企業改變對律師不懂物流流程的片面認識。
雖然現代物流在中國的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但高端的供應鏈物流已經成為事實,作為有志于成為現代物流專業的律師,一方面要認真學習,另一方面千萬不要將之簡單化或者神秘化。路就在前方。
中國律師身份核驗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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