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市律協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中心大成律師事務所會議室舉辦《醫療機構法律服務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操作指引》)編撰工作中期座談會。會議由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沈濤律師主持,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鄒合強、陸夏巖、郝凱莉、姚成霞、孫再冉律師及委員會干事等參會。
根據上次會議確定的《操作指引》章節內容和分工,負責撰寫第四章“醫療行為質量控制管理”的鄒合強、江軍、姚成霞等律師對該章內容提出了三點問題:第一,本《操作指引》的面向群體;第二,關于醫療行為質量控制管理,是指“臨床醫療行為管理”還是指“醫療質量管理”,該“管理”是院級管理還是科級管理,是否需要以專業醫學為標準;第三,第四章實屬醫療機構經營風險,是否可將第四章內容歸類到第二章項下。 針對以上三點問題,與會委員進行了具體討論。
在會議自由討論環節中,參會人員經討論同意在第四章增加“人工輔助生殖管理”一節,并且確定第二章第三節中“醫療機構管理政策的起草與審核”中“政策”的依據主要是指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最后各位律師針對醫師多點執業等熱點問題進行了探討。
經過與會人員的交流與討論,會議決定在8月底前將第一次定稿。本次會議作為《操作指引》編撰工作中期研討會,理清了編者的思路,為《操作指引》的出臺打下了基礎。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