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1日,由上海律協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發起,上海律協律師學院、長三角律師業一體化促進委員會、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聯合蘇州律協環境與資源保護專業委員會和嘉興律協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共同主辦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環境服務研修班”,在青浦區金澤鎮成功舉辦。來自上海、蘇州、嘉興等地的近七十位律師參加了本次研修班。
上海律協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吳榮良律師主持了開幕式和上午的活動。吳榮良律師指出,舉辦本次環境法律服務研修班的目的是提升律師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促進長三角地區,特別是一體化示范區律師間的交流與合作。
上海律協長三角律師業一體化促進委員會主任朱小蘇律師,代表主辦方致歡迎詞時表示,本次活動是上海律協長三角律師業一體化促進委員會成立以來與業務研究委員會合辦的第一個公開的線下活動,又是以生態綠色為主題,希望這樣的平臺能夠為長三角的律師共同為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力量。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嘉善分局的張家明副局長在致辭環節介紹了嘉善在生態環境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希望法律界人士共同努力,加強環境立法和行政執法方面的研究。
研修班邀請了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的朱瑜法官,他介紹了上海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改革的相關內容,指出“優化長三角跨域協作”是相關改革實踐的重要配套機制之一,并分享了上海環境資源審判的一批典型案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執法處戴郡對《上海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進行了詳細解讀,介紹了在三省一市統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這一背景下,裁量基準文件的修訂過程、主要內容及具體適用。
下午的活動分為上下半場,分別由蘇州律協環境與資源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陸費紅律師及嘉興律協行政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瑾律師主持。會議邀請的嘉賓、土壤修復專家王湘徽先生結合多個實際參與的污染場地修復項目案例,分享了環境(土壤)污染調查、評估、鑒定與修復實務。
蘇州律師發言代表、江蘇久順律師事務所周瑋律師介紹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改的主要亮點,并討論了法律修改對律師業務的影響。國浩(蘇州)律師事務所韓建湘律師針對采礦毀林這一現象,分析了因采礦行為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嘉興律師發言代表、浙江子城律師事務所蘇建林律師結合實際案例,分享了水污染環境法實務,重點介紹了實務中的污染源廢水采樣合規性和污水廠超標的法律責任問題。嘉興學院講師、兼職律師楊華國律師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從具體表現、原因分析及解決路徑三個維度,分享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實踐沖突問題。
共有4位來自上海律協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的代表進行了交流發言。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顧準律師結合一起實際經辦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介紹了處理相關案件的思路與策略。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燕笑介紹了民法典中綠色原則,并探討了生態環境污染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問題。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扶羽斌律師討論了生態紅線下強制拆除的風險控制與補償方案中的法律問題。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萬美律師介紹了企業環境合規實務的重點內容以及新的發展趨勢。
另有兩位來自上海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的代表進行了交流發言。上海里格律師事務所張秀秀律師結合長三角環境行政處罰和行政補償經辦案件,分享了對自己環境行政法律服務的深入思考。上海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長三角律師業一體化促進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曹竹平律師圍繞“司法實踐中的泛環保治理中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問題”進行了精彩分享。
活動最后,吳榮良律師、陸費紅律師、李瑾律師和曹竹平律師作為主辦方代表,共同致謝了全體參會嘉賓,首屆“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環境服務研修班”圓滿閉幕。
本次活動為長三角地區環境法律服務從業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交流溝通平臺,對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的環境法律服務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