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銀保監局”)于2019年1月對各銀保監分局、杭州銀行和各城市商業銀行杭州分行下發了《關于加強互聯網助貸和聯合貸款風險防控監管提示的函》。
主要內容包括:
一、核心風控環節不得外包
二、立足當地不跨區域
三、規范合作穩健發展
文件發布的背景是依據浙江銀監局此前就已經執行的異地授信管理辦法,對城商行的異地貸款業務進行規范,在防范風險和創新之間尋求一個平衡。注意該文件不適用寧波地區。
文件層級較低,只是地方監管便函,所以并沒有去定義什么是互聯網貸款。此前銀監會的內部討論稿定義為“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等,基于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線上自助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并進行授信審批、放款支付、貸后管理,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傳統小額貸款線上審批應該不受這個規則影響。
最核心條款是本地原則,即原則上不得跨省經營。其實這個監管精神早在2013年的文件中已經體現,但當初對異地授信限制只針對線下企業貸款部分,這次將異地授信限制延伸到線上部分,且個人消費貸和企業貸款全覆蓋。
直銷銀行因為不以貸款形式存在的話,應該也不受本規則限制。該文件之所以廣受關注,主要原因是此前銀保監會已經對互聯網貸款兩次進行內部征求意見討論,對行業影響重大,但最終沒有正式發布。浙江地區先行發布了一個自己的監管便函,雖然并不能作為直接行政處罰依據,但警示性和導向性很明顯,對本地城商行還是有強約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