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8日,上海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上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20年1月26日發布的“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的通知”的有關精神,作出了“上海仲裁委員會關于疫情期間仲裁工作的提示”。根據現階段疫情發展的實際情況,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各仲裁相關主體的健康安全,上仲現進一步作出補充安排,并告知如下:
1、上仲自2月3日起暫時將所有工作集中在本部(上海市靜安區威海路755號23樓)進行。上仲下設金融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和國際航運仲裁院的辦公場所暫時關閉至2020年2月9日。
2、即日起至2020年2月9日的仲裁開庭、聽證、評議等程序全部取消,后續時間將由相關辦案秘書向各案件的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另行通知。
3、當事人、代理人因糾紛需要近期向上仲立案、提交證據材料或相關文件的,請優先選擇網上立案或郵寄送達,減少外出,降低風險。如必須到上仲辦公場所辦理仲裁事務或參與仲裁活動的,請提前通過上仲電話021-52920022轉前臺進行預約。
上仲網上立案平臺地址:
https://online.accsh.org/front/#/login
只要我們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就一定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上仲衷心祝愿您與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并向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上海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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