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來函對《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并由市律協于6 月 26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修改意見共計18條,涉及《草案》的管理部門、行業協會、管理原則、設立條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申請許可的材料、許可事項變更、重新辦理許可和機構終止等章條文內容。
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公義所于丹璐律師、金茂凱德所姚敏律師和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等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