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行政法律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一會議室舉辦行政訴訟有關問題座談會,邀請市高院行政庭庭長吳偕林、浦東新區法院行政庭庭長呂小平、普陀區法院行政庭庭長張文忠參加。市律協秘書長萬恩標出席會議。
研究會主任、普若律師事務所阮露魯律師主持會議,鄭紹平、沈偉民等委員作主題發言。鄭紹平律師發言提及了目前實踐中,行政案件大量適用調解的方式處理的現象,是否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沈偉民律師則認為合議庭應對第三人舉證作出明確的評價,并指出了法院以期限為由對復議不予受理的盲點。在座談中,到場律師與嘉賓圍繞著行政訴訟有關政策、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交叉問題處理、行政和解、行政訴訟證據規則和法院判決依據公開性等問題進行了座談交流。
吳偕林庭長發言談到,目前上海法院對于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是堅持合法審查同時兼顧問題合理性解決,他對座談會中律師們提出的諸多問題談了個人觀點。他表示除了個案按照法律途徑解決外,上海高院非常愿意開門聽取律師意見,希望能為法官與律師間良性互動搭建平臺。
萬恩標秘書長也表示,這次座談會尚未深入討論的行政訴訟相關問題,今后法院和律協可以以專題研討會形式進一步展開研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