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對安全生產相關犯罪的修改及影響分析”線上講座舉辦,近150名嘉賓參與本次法律研討活動。本次講座由上海律協刑法與刑事辯護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 “刑法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委”)以及環境資源與能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 “環資委”)聯合主辦,由環資委主任吳榮良律師主持。上海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丁立處長,行政委副主任丁鈺律師,刑法委委員洪梓桉律師,以及環資委委員朱靜亮律師作為主講人進行主題分享。《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對“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等安全生產相關犯罪進行了修改,并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設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將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現實危險行為列入刑事追訴的體系之中,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刑事責任認定產生了重要影響。
丁立處長從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視角,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了系統性分析,并重點分析了“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等概念。
丁鈺律師結合實踐中某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深入討論了安全生產領域的“行刑銜接”問題,并針對性地提出了完善行刑銜接機制的相關建議。
朱靜亮律師結合自己在企業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關于安全生產相關罪名修改的現實基礎和未來影響進行了分享。
洪梓桉律師圍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對“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修改,對相關條文內容進行了細致解讀。
本次線上講座從刑法和行政法的不同視角探討了安全生產領域的相關法律責任,為本市律師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了良好的學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