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3月4日
| 地區 |
社保政策 |
| 北京市東城區 |
? 延長社會保險征收期 對于因疫情造成社會保險費斷繳的單位及個人,延長社會保險費征收期。此次延長繳費主要面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成功繳納2020年1月和2月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參保單位的1月、2月社會保險費將按照正常流程進行繳費;未繳費成功的,均可延長至3月底繳費。3月底前,參保單位可隨時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或區社保中心經辦大廳前臺申報進行繳費(補繳)。對于靈活就業人員1月、2月仍按照正常業務流程,按月進行統一繳費,未成功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延長至3月底繳費。對于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7月底。延長繳費期間,不影響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不會影響參保人的購房、購車以及積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 調整醫保征收期 適時調整本市醫療保險費征收期,允許用人單位和個人延期辦理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相關業務,具體調整時限另行向社會通告。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在職轉退休等業務的,在疫情解除后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解除后補辦。逾期辦理的不影響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待遇享受和權益,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參保人員(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醫療保險關系的,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根據本市相關規定補繳疫情防控期間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補支,且視為連續繳費。本次疫情防控期間內到達退休年齡需辦理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手續的人員,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辦理,符合條件的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的當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責任單位:區醫保局) |
| 北京市朝陽區 |
? 適當延遲繳納社保費用期限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將2020年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于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7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疫情期間,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
| 北京市豐臺區 |
? 落實北京市疫情期間援企穩崗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根據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增長情況,給予企業適度資金補貼。對于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含待崗人員)參加符合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可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本區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可享受免費培訓。(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
| 北京市大興區 |
?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疫情期間,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月足額發放不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 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 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于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7月底 ? 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
| 上海市徐匯區 |
?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即可。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
| 上海市閔行區 |
? 加大企業穩崗補貼力度 對符合本市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要求的企業,在市返還50%的基礎上,剩余部分區財政再補貼50%。(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
| 上海市金山區 |
? 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加強勞動用工服務指導和政策解釋,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政策。放寬企業申報其他工時材料提交期限,對企業需要變更工作時間周期的允許重新提出申請。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將本市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推遲3個月。因受疫情影響,對區內社保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實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后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 |
| 上海市松江區 |
? 部分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2020年繼續不裁員、少裁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總額的50%。對符合浦南地區穩崗政策企業,按吸納就業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60萬元/年的社保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緩繳社會保險費 2020年起,職工社保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受疫情影響的參保單位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9.提高企業職工培訓補助。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企業,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納入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實際培訓費用最高可享受100%的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 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 上海市崇明區 |
?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區將嚴格執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政策,繼續對本區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 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后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 ? 調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 調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2020年起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6月30日 |
| 浙江省金華市 |
? 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規定批準后,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 ? 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
| 浙江省紹興市 |
? 緩繳社會保險費和返還失業保險費 對因疫情影響,面 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參保職工 個人仍按規定繳納),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 3 個月內完成。 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企業緩繳期間不影響 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可返還其 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 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小微企業,返還標準可按 6 個 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0%確定。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 |
| 陜西省寶雞市 |
? 適時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用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市人社局、稅務局、財政局分工負責) |
| 陜西省銅川市 |
? 緩繳各類社會保險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兩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免繳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正常享受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各單位要強化協調,確保疫情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審核的,經審核后,自滿足待遇發放條件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
| 陜西省漢中市 |
? 旅游企業緩繳社保繳費期最長6個月,商業保險可以順延。 ? 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養老經辦處、市社保中心) ?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社保中心) ? 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對在疫情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除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僵尸企業外),失業保險費返還比例由上年度實際繳費的50%提高到60%,期限至2020年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社保中心) |
| 陜西省咸陽市 |
? 緩繳社保基金費用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報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對緩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批權限在中省的按照上級文件執行,審批權限在市級的,報市政府批準后可予以緩繳,緩繳期不超過6個月。 ? 支持企業用人穩崗 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的參保企業(不含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僵尸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由上年度實際繳費的50%提高到60%;符合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條件的,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上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確定;3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裁員率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的,參照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給予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穩崗返還。 |
| 陜西省延安市 |
? 減緩社會保險費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不含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僵尸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比例由上年度實際繳費的50%提高到60%。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放寬時限,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并在系統內標識。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延遲緩繳期間不收取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 ? 降緩公積金繳存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可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存部分,企業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特困企業可申請降到5%以下或者緩繳,緩繳期限最長可至1年。降低比例和緩繳期間,繳存職工可正常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其權益不受影響。(責任單位:市公積金中心) |
| 陜西省渭南市 |
? 實施靈活用工政策 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對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疫情期間工傷認定可電話備案,疫情結束再提交相關資料。對已參保并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開辟工傷待遇支付便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對于參保企業疫情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落實穩崗返還政策以及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補貼政策,政策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勞務派遣制員工)參加以單位主業工種培訓內容的線上職業培訓,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對吸收貧困戶就業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
| 陜西省安康市 |
? 強化社會保險政策支持 開展針對企業的招工活動,確保重點企業用工所需。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用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全市20%的就業補助資金專門用于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復工后申報社會保險、就業見習、培訓、就業崗位等補貼項目支出。受疫情影響新社區工廠和毛絨玩具等中小企業,疫情解除前創業擔保貸款到期的,實施無還本續貸政策,財政貼息期限延長3個月。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至2021年。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至2020年底。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納,不予加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可按照企業繳納部分70%予以補貼返還相關社保。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術培訓的,可給予企業每人800-1000元的培訓補貼。吸納青年就業的,給予最長6個月的見習補貼。吸納貧困勞動力的企業和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的新社區工廠,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的崗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
| 安徽省蚌埠市 |
? 暫緩繳納社保費用 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按規定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后,企業應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 |
| 安徽省淮北市 |
? 援助企業穩崗 對不裁員、少裁員且符合規定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加失業保險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 定點就業獎補 依據定點企業在假期間復工天數和每日在崗職工人數(含臨時工),按照每人每日200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定點企業獎補,確保資金2月底前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 緩繳社保費用 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
| 安徽省滁州市 |
? 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 立即啟動2020年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對支持承擔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定點企業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前給予最高不超過企業年繳納失業保險費60%的失業保險費返還。(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 實施定點企業就業獎補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于皖人社明電〔2020〕22號文件中涉及的疫情防控生產企業,依據其在假期復工天數和每日在崗職工人數(含臨時工),按照不高于每人每日200元標準由當地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獎補,定點企業獎補資金應于2月底前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 支持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面向新錄用人員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優先組織實訓,根據培訓后合格人數,按每人12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
| 安徽省池州市 |
? 落實就業創業補助政策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可重復享受。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上述政策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就業補助資金結余、受影響企業數量、就業人數等因素合理確定,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政策。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實施力度,將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裁員率放寬至上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將受外部環境或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困難企業)范圍,按6個月的全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具體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根據各縣區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備付情況以及受影響企業數量規模等因素合理確定,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 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與社會保險征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不得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因受疫情影響,逾期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保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允許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緩交、緩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農產品生產供應等行業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
| 安徽省宣城市 |
? 降低企業成本 根據國家、省有關部署,落實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減免和住房公積金緩繳政策。加快失業保險費返還,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工商業用電價格和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根據國家、省政策及時調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醫保局、市公積金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以上匯總系根據截至2020年3月4日12:00各地頒布的相關疫情優惠政策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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