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法官提到,即將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對醫療糾紛的法律規定將會有“顛覆性”的改變,這些改變主要體現在舉證責任、賠償項目等方面,所以建議《操作指引》的制訂應具有前瞻性。
會議還就醫療糾紛案件司法實踐中疑難問題進行了座談。會議討論的議題主要有:1、訴前調解存在的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2、病歷資料存在缺陷,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時應如何做出說明,才能保護醫患雙方利益?3、 鑒定模式是否可以進一步改革,以利于鑒定結論的客觀公正?4、醫院在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方面,應當盡到哪些責任?5、對病歷資料的封存是否可以做出統一規定? (詳細情況見相關會議綜述)。
主題發言的律師有盧意光、欒曉麗、孫樂民、劉曄、陳云芳、沈濤。會議決定,對于司法鑒定中遇到的問題,將邀請鑒定機構專家一同座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