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7
月18
日下午,市律協國際貿易與反傾銷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仲裁委員會會議室,與上海仲裁委員會聯合舉辦涉外仲裁法律問題研討會。上海律協周天平副會長、研究會主任趙平律師、副主任杜愛武律師和李向農律師,及研究會18名委員律師參加了研討會。研討會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一部陸春瑋部長主持。上海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方雄、副主任兼金融仲裁院院長盧方、副主任兼知識產權仲裁院院長劉劍、仲裁二部張惠珍部長、立案部王易部長等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研討會首先由上海仲裁委工作人員介紹了上仲的概況和上仲受理涉外案件的情況。上仲自
1995
年組建以來,一直把涉外案件仲裁作為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涉外案件在整個仲裁案件中呈穩定增長的態勢。隨后,研究會主任趙平律師介紹了國際貿易與反傾銷業務研究委員會的情況,以及研究會為提高上海律師辦理涉外案件的技能所做的交流和研討工作。副主任杜愛武律師介紹了研究會已完成初稿的《涉外仲裁裁決承認和執行業務指引》的主要內容,并希望上仲提出意見和建議。副主任李向農律師從律師的角度,就辦理仲裁案件中常見的幾個問題,如仲裁員回避制度、首席仲裁員的指定、仲裁委員會內部人員擔任仲裁員、調查取證、裁決事后監督機制等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委員金依依律師就律師文化與仲裁問題作了發言。
就研究會律師提出的問題,仲裁委的領導一一進行了解答,并進行了互動的交流。
方雄副主任在主題發言中指出,上仲非常高興與上海律協的業務研究委員會一起舉辦研討會,也非常感謝周天平副會長和委員律師及嘉賓對上仲工作的支持。方主任強調在仲裁工作中要多發揮律師的作用,律師是仲裁員的五大來源之一,也是推動仲裁條款在合同中普及的重要因素,希望本次活動的交流僅僅是一個開始,上仲與律協一起,秉承“獨立、公正、高效、服務”的宗旨,共同努力,在上海建設四個中心的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周天平副會長做總結發言。他指出,律師在起草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法律適用,爭取適用中國法,合同以中文文本為依據,二是爭議解決條款的選擇要選擇在中國,上仲是爭議解決選擇的一個重要方式。律師在辦理案件時不僅要站在客戶的立場上,也要從仲裁員的角度考慮問題,促使爭議妥善解決。周會長也希望上仲更加開放,在仲裁員隊伍中注意發揮律師的作用。業務研究委員會要總結經驗,推動律師為上海建設國際貿易中心做貢獻。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