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上海市信訪學會里尚未有本市專職律師參加的現狀,就本市專職律師進入上海市信訪學會事宜進行了可行性探討。
二、結合《上海市信訪條例》的修訂和準備進行的《上海市信訪事項核查終結暫行辦法》的修訂工作,按照2013年1月26日市律協信訪矛盾調解化解(ADR)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會議安排,擬就今年舉辦關于本市律師參與信訪矛盾案件事項進行一次有深度的研討。根據王主任提議,會議由上海市信訪學會和上海市律師協會的名義共同舉辦,市律協信訪矛盾調解化解(ADR)業務研究委員會具體承辦。擬在兩會后由市律協信訪矛盾調解化解(ADR)業務研究委員會起草具體實施方案,再進行具體研究落實。
中國律師身份核驗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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