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案件卷宗及證據材料以電子化方式呈現取得突破,電子化庭審記錄也必然將順應電子卷宗的發展趨勢,成為庭審記錄的重要方式。為進一步推進上述工作,2018年10月26日,市二中院聯合市律協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了第四期“庭審語音智能記錄的運用與體驗”活動。共有來自22家律所的25位律師到場參與了本次活動,與此同時,參與本系列活動的律所、律師總數也迎來了“雙破百”。
到場的律師們首先旁聽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上訴案件。該案由二中院民二庭庭長倪知良擔任審判長,案件爭議焦點為上訴人是否可以依照三方協議約定而不再支付剩余房租。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審判法官直接通過電子屏幕翻看一審卷宗,無需再攜帶厚重卷宗到庭。法庭使用智能語音記錄系統對雙方當事人的庭審法院進行記錄。庭審結束后,各方當事人通過電子簽名技術對庭審筆錄內容進行簽字確認。
庭審結束以后,負責本次活動的法官向律師們講解了有關庭審智能語音記錄的運用程序,并展示了電子簽名的操作方法。法官指出,庭審語音智能記錄的運用可以在準確記錄庭審中審判人員、雙方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言辭的同時,還能清晰記錄當事人的舉止神態,使得法官能夠全面細致把握當事人訴訟態度、心理動態等因素,有助于準確認定案件事實與證據。
在互動環節過程中,參與活動的律師們與法官及工作人員深入地進行了交流,表達了自己對智能化庭審的感想。體驗律師表示,智能化庭審記錄嚴格設計庭審中的舉證程序,展示證據的原始內容,并根據庭審需要,適時對出示證據中的重點內容進行標注,對相關證據進行組合分析,使參加庭審的相關人員對全案證據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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