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保供違規之懲處,重則吊 銷許可證,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移交司法機關;輕則罰款,企業 更應當重視采購的合規,避免損害消費者利益和民眾的信任。采購的合規,才是企業戰勝疫情嚴冬,存活的生命之門,常青之脈。
上海疫情封控期間,政府街鎮居為保障居民生活保障物資發送“大禮包”、小居各團長紛紛開展團購,解決上海居民疫情期間的生活物質的供給。在發放保供物質及團購過程中,市場監督管理局頻繁接到居民投訴稱:保供物資中存在以次充好、質量低劣、“山寨品牌”,甚至有過期產品、變質食品等問題。
案一:某小區發放的真空包裝醬香肘的袋內有蒼蠅
案二:有保供資質的貿易公司承接了某小區230份團購套餐的訂單,委托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將訂單的套餐分揀、包裝配送到小區,230套餐包含豬筒骨、雞翅膀、帶皮腿肉、卷心菜、土豆、洋蔥,有60份冷凍包裝雞翅(標注生產日期為“2020080402”,貯存條件為-18℃以下,保質期為12個月)已經超過保質期。居民收到土豆已經發芽,洋蔥已經腐爛。
案三:A快餐公司為上海某方艙醫院每日供應兩餐盒飯,其持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營業者名稱卻為上海B快餐公司,經營項目為“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桶飯1000份”。A快餐公司的員工在分餐間內分餐時未佩戴口罩。另一名員工在分餐間內未佩戴口罩、未穿工作服。
上述種種違反食品安全案件爆出后,經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已有多起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處置。對在疫情期間嚴重違法或屢查屢犯的企業,實施頂格處罰,直至吊銷許可證;對故意違法、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還要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從嚴處罰疫情期間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保供企業,也體現出保供物資采購合規的重要性。
采購行為是最為重要的生產經營行為,采購合規更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財政部還專門制定并頒行----《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7號--采購業務》專門規范企業采購行為。
采購方式主要有集中采購,招標采購,談判采購、詢比采購競價采購,直接采購和協議采購。采購合規就是指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的各類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標準、國際規約、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標準。
采購行為中常見風險分類
前文中案例一,市民投訴保供物資中真空包裝醬香肘袋內有蒼蠅;案例二,具有保供資質的貿易公司委托食品銷售公司完成訂單的分揀、包裝、配送,屬于供應商風險,供應商風險具體包括供應商資質、供應商不具備履約能力、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等風險。
案例三,A快餐公司為上海某方艙醫院供應盒飯,食品經營許可證卻是B快餐公司的,員工分餐時未戴口罩未穿工作服,屬于資質風險和管理風險。
風險的應對
為有效地化解采購風險,企業首先要建立采購風險的識別機制,能有效的阻斷風險源和風險事件甚至潛在的風險因素。
建立識別采購風險的方法
1首先應明確采購合規的制度依據,企業采購合規所依托的制度依據除了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公司的規章制度之外,還包括許可、執照或者授權以及監管機構發布的命令,規則指南,法院的判決等等義務規范其次,還需要在企業中建立采購合規紅線思維,樹立違反合規義務將面臨嚴重風險的觀念。
2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做好企業采購合規的事先審查。企業在采購活動中出現風險,往往也都是由于內部管理體系的缺失所致,建議企業通過內部管理的分層分級制約規避風險,比如審核權、審批決策權、放行權、財務支付審批權、商業信息管理權等層層崗位權力分級;企業還可以制定配套的舉報處理機制,及時相應涉及到企業的內外部舉報,內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錯,避免風險的進一步擴大。
采購合規調查
有識別風險的方法,還需要調查風險和處理風險危機。對采購風險的合規調查方法可以采取向供應商盡職調查,或委托第三方調查供應商資質、履約條件、履約能力。公開渠道檢索供應商的審計報告、訴訟文書和行政處罰;對本企業的管理風險采用員工和部門問卷調查方式、采購合同的審批調查、履約條款的跟進調查、售后的處理、違規行為的調查及處理,員工行為守則的自查等調查手段。
有了詳盡的調查,得出相對科學準確的結果后,才能妥善的化解危機。疫情給采購工作帶來嚴峻的考驗,現在疫情又有蔓延復燃之勢,全國各地也陸續開始實施防控措施。地方政府,仍可能會通過集體采購和保供,向居民發放生活物資疫情保供懲處之鑒未遠,相關企業更應當重視采購的合規,避免因采購違規損害消費者利益,甚至是影響疫情防控大局,給自身的生產經營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