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協會《關于舉辦新〈公司法〉理解與適用高層研討會的通知》
作者:市律協宣傳部 日期:2006-04-20 閱讀:7,086次
各有關單位: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5年10月27日召開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實施。最高人民法院正積極起草《關于審理公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司法解釋,并將于近期出臺。修訂后的《公司法》主要解決公司訴訟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重大問題與現實問題,諸如公司設立制度、一人公司制度、公司資本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制度、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股東權保護制度、關聯交易規制制度等;修改、完善了很多亟待明確和可操作的內容,吸收了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釋內容和國際通行規則、訴訟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公司法的可訴性。對于規范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公司、股東以及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為幫助各有關單位全面深入理解與掌握《公司法》,探討《公司法》適用和公司管理實踐中面臨的一系列熱點、難點問題,中國法官協會決定舉辦“新《公司法》理解與適用高層研討會”。并由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協辦與北京國政聯合法學學術交流中心承辦。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或選派本單位、本系統的有關人員參加。
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人民法院從事民商審判的法官;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基金管理公司、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股東、董事、監事、中高級管理人員與法律顧問;商業銀行的高層主管;律師事務所的有關律師。
二、研討內容
1、公司法修改的背景、主要內容及若干爭議較大的問題
2、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內容修改要點及其應用
3、公司法對公司管理的規范
4、公司設立和公司資本制度
5、股東合法權益保護制度有關內容釋疑及其應用
6、股權轉讓的規范操作與債權人的保護
7、股東代表訴訟制度、類型與操作實務
8、公司糾紛案件訴訟審判中的若干疑難熱點問題、司法對策與案例剖析
9、審理公司糾紛案件應注意的問題
10、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設立和關聯交易規制制度
11、企業改制等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三、主講專家
屆時將邀請參加《公司法》修訂與討論工作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圍繞修訂的背景、主要內容和爭議熱點以及實務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輪流到會作針對性、實用性強的專題報告,側重于法律實務方案和案例分析。擬邀主講專家(排名不分先后):
曹守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高級法官
葉小青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級法官
金劍鋒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級法官,《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主要起草人
王憲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王保樹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朱慈蘊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四、時間及地點(每期開班前5天為報名截止日)
第一期 2006年5月26日- 5月29日 廣 州
第二期 2006年6月 9 日- 6月12日 上 海
第三期 2006年6月23日- 6月26日 大 連
第四期 2006年6月30日- 7月 3 日 烏魯木齊
五、研討費用與報名辦法
凡參加的每位同志須交研討費1380元。食宿、調研統一安排,費用自理。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并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傳真研討會秘書處。
電 話:010—82895536 82895516
傳 真:010—82895516
聯系人:陳 思 王 紅
秘書處將根據報名表寄發報到通知,告知具體會議地點、乘車路線、接站、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體事宜。
六、其它事項
為便于組織管理,歡迎有關主管部門集體組團參加,集體組織8人以上免領隊研討費;15人以上免領隊研討、食宿費;20人以上免領隊研討、食宿費及返程機(車)票。
新《公司法》理解與適用高層研討會
報名回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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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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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標準間 □單人間
擬住日期:2006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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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列出您最關注的
專家授課題目及建
議交流、研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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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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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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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此表復制有效,請盡快傳真至:010—828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