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3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征詢《關于建立直屬單位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的修改意見。上海市律師協會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于 2014年 3月組織委員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修改理由,并于 3月 11日書面提交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同時,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還起草完成與該意見相配套的《格式合同參考文本》及《保密協議》,提供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參考。 修改意見主要涉及法規的實施方式以及直屬單位法律顧問建立情況信息表中的相關內容。
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騰信所林昕律師、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天尚所周濤律師、勝康所徐微徨律師以及聯業所陸利平律師等委員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