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上海律協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律協報告廳召開。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吳榮良、副主任李鑌、王桂平等20多名律師委員、秘書參加了本次會議。
在吳榮良主任的主持下,會議就律師開展能源、資源與環境法律業務面臨的機遇進行了探討和研究。委員們認為,在中國經濟新常態下,綠色、低碳、節能、環保已經成為社會共同關注的焦點,循環經濟、新能源、合同管理以及環境法律合規性服務等將成為律師業務拓展的新思路和方向。在今年6月份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一文中,明確將環境、資源和能源等放到了生態文件建設的重要位置。因此,律師在開展能源、資源與環境法律業務方面面臨著極好的機遇。但同時,目前我們律師在這方面的業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因此,會議提出,要加強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和廣大律師在環境、資源和能源方面的業務學習,并加強經驗分享和交流。會議結合10月15日召開的律協業務研究指導委員會提出的要求,提出要將新一屆能源資源與環境業務研究委員會發展成為能源資源和環境法律業務的引領者。
會議上,各委員開展了精彩的頭腦風暴,對如何開展委員會的活動提出積極的意見和建議,并提出爭取每月有學習,每季有活動。委員會將時刻關注身邊發生的重大事件,及時發出我們的聲音,并將加強與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的聯系和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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