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市律協行政法律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三會議室召開業務研討會,就一起案件引發的,關于治安處罰案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是否具有會見律師獲得法律幫助權利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會議由研究會主任鄒佳萊主持。研究會副主任王昊東等十多名委員以及新文匯所主任富敏榮參加討論。《人民日報》、《民主與法制》、《檢察風云》、《上海法治報》、《上海星期三》等媒體記者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