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市律協社會公共服務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第一會議室召開“共享單車”有關法律問題研討會。市律協社會公共服務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馬永健律師主持,邀請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政策法規處朱梓明處長、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薛量先生、“摩拜”與“ofo”公共自行車運營企業代表出席,60多名律師參加。
目前,上海市內投放的公共自行車(無樁)累計約50萬輛,注冊用戶約900萬。公共自行車備受歡迎,但也爭議不少。會議就“共享單車”存在的集中投放、車輛安全、服務質量、路權之爭、騎行設施、押金監管、信息安全、違規騎行、無序停放、私自占車等“十大難題”進行探討。
朱梓明處長提出,共享自行車是互聯網時代的新鮮事物,符合綠色出行、低碳出行的環保理念,對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和大城市出行具有積極意義。在規范共享自行車發展中的問題上,建議充分利用團體標準、行業自律、信用管理、明晰法律責任等措施進行引導和管理,增多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提升管理水平,持續改進,造福市民,讓共享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薛量先生介紹《共享自行車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制定背景與主要內容,著重從質量要求、使用年限、服務要求、強制報廢、停放規則等方面回應“共享單車”發展中的問題。
馬永健律師提出,“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占用公共資源,應該服“公家”管;凡是涉及百姓民生、關系公序良俗的事項,政府有管理職責。呼吁主管部門以《共享自行車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行業標準為基礎,出臺本市范圍內適用的公共自行車管理規范,推廣誠信記錄評價規則,規范市民使用行為。市律協社會公共服務業務研究委員會將進一步與相關部門溝通,深入調研自行車行業協會、運營企業,為公共自行車行業發展、公共服務與產品制度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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