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國資國企業(yè)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于3月26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7條,涉及《草案》的“含義”、“分類”、“責任主體”、“法律責任”等條文。
市律協國資國企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光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洪亮、市律協行政法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恒建律師事務所律師鄭紹平,行政法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阮露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阮露魯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