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大法工委對《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草案)》詢征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市律協于1月14日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見共計10條,涉及《草案》文物專家庫、宣傳教育、志愿服務、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不可移動文物的先予保護和登記公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等條文內容。
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中大所葛建生律師、海華永泰所陳初律師、東方環發所錢來紅律師、申華所沈偉民律師、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市律協教育與文化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騰信所林昕律師、副主任、漢商所孫彬彬律師、勝康所徐微徨律師、委員、騰信所肖衛兵律師、博德所方小剛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