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社會矛盾種類繁多、原因復雜,對全市律師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一名合格的律師,不僅需要掌握深厚的法律知識,還要能夠通過心理學的技巧,熟練處理各類矛盾,平息各類糾紛。為滿足眾多律師對于心理學相關知識的需求,2012年4月15日上午9點,律師學院及信訪矛盾調解化解(ADR)委員會特邀長寧區人民法院鄒碧華院長,在云峰劇場就“心理學在法律事務中的運用”進行了專項主題培訓。
鄒碧華院長介紹了長寧法院在心理咨詢師培訓、法院服務提升等方面的經驗,并列舉了法官、律師在訴訟前、庭審中通過對當事人適當的心理關懷、心理疏導等方式而取得的良好效果。
本次培訓非同于以往的法律專業知識培訓,而是介紹如何將心理干預技巧靈活地運用于律師的日常法律事務。參加培訓的律師對此類培訓都紛紛表示歡迎,并表示希望能夠再就心理學的內容進行長期的、深入的學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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