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作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意見明確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組織實施的工作要求。
意見提出,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完善制度、保護產權,堅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堅持宜改則改、穩妥推進,切實保護混合所有制企業各類出資人的產權權益,調動各類資本參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積極性。
意見明確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五方面的工作任務,并明確了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同時加強分類依法監管,規范營利模式。意見對于軍工、能源、通訊、交通、農業等眾多領域也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意見表示,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吸收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并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見也對企業內部治理作出安排,現代企業制度的輪廓初顯。
(供稿: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