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大法工委對《上海市旅游條例修正案(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由市律協于10月11日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見共計11條,涉及《草案》旅游產品開發、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旅游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方法、旅游安全監督管理、旅游便利和優惠、旅游規范管理、導游資格、郵輪旅游規范、農家旅游經營規范等條文的內容。
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滬中所王昊東律師、市律協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金澄所劉巍嵩律師、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胡光所許江暉律師、滬中所羅彥律師、天一所陸艷律師、尚公所上海分所徐吉平律師和顧健所吳志新律師等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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