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募捐條例(草案送審稿)》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其中對《上海市募捐條例(送審稿)》的“原則”、“非貨幣募捐”、“募集款物的使用”、“工作成本”、“募捐方案的公開”、“募捐情況的公開”和“募捐組織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條文提出修改意見共計7條,并于8月17日提交給市政府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