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銀監會官網發布《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引》針對部分商業銀行押品管理的制度和流程不夠完善,未能充分發揮押品的風險緩釋作用,制定《指引》目的在于指導商業銀行規范抵質押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風險。《指引》主要內容如下:
一、將押品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今年銀監會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6]44號)以來,多次在文件中和會議上提及“全面風險管理”。表明隨著利率逐步市場化,產品結構負債化,交易對手多元化,風險傳導迅速化,有必要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具體的監管要求。《指引》要求商業銀行加強押品相關制度建設,明確崗位責任,完善信息系統,規范押品管理業務流程。
二、押品科學分類,抵質押率動態調整。《指引》要求銀行至少將押品分為金融質押品、房地產、應收賬款和其他押品類別,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分。通過科學分類,有助于商業銀行審慎確定各類押品的抵質押率上限,并根據經濟周期、風險狀況和市場環境及時調整。對于金融質押品,質押率相對較高;而對于房地產的抵押率一直以來控制較嚴,導致評估市場亂象,一些銀行往往配合借款人根據貸款需求來倒算房產價值,LTV虛低。loan to Value,即《指引》中“抵質押率指擔保本金余額與押品估值的比率”,公式為:抵質押率=押品擔保本金余額÷押品估值×100%。
金融質押品實際主要分為銀行間市場和央行的流行窗口。銀行間的金融質押品主要是質押式回購交易;央行的流動性窗口近期都是以質押融資為主,包括SLF,MLF,PSL,對質押品評級和流動性要求較高,質押率也都是央行設定。同日,為緩解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緊張,央行通過MLF釋放了3900億流動性,但同時也消耗了銀行大量流動性資產。央行質押率表來看,國債一般在99%-95%;國開行和政策性銀行債在94%-90%(10年以上90%,5-10年92%);AAA級企業債70%-90%質押率。合格信貸資產的質押率為50%-70%。
三、將押品動態重估納入了強制要求。《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押品價值波動特性,合理確定各類押品價值重估頻率,每年應至少重估一次。對于押品的重估需要成本,而銀監會在治理銀行不規范經營過程中,已經明確將押品重估費用定義為銀行經營成本,不得轉嫁給借款人。《指引》并不強制要求所有押品都需要第三方估值,如果銀行自身具備押品評估能力,僅對有法規及行政部門強制性規定的押品需要第三方估值。對外部評估機構實施白名單管理,也有助于治理評估市場亂象。
四、押品隨債權轉讓有助于潔凈轉讓。《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向受讓方轉讓債權的,應協助受讓方辦理擔保變更手續。部分商業銀行通過第三方通道實施關注類貸款和不良貸款非潔凈出表,并未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而是通過同業存單或其他有價資產提供抽屜反擔保。如果將債權未來形成的現金流包裝為信貸資產收(受)益權設立信托計劃通過銀登中心掛牌轉讓則不需要辦理昂貴的的擔保變更手續。